汽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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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碰撞、傾覆。
二、火災。
三、閃電、雷擊。
四、爆炸。
五、拋擲物或墜落物。
六、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七、不屬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碰撞、傾覆。
二、火災。
三、閃電、雷擊。
四、爆炸。
五、拋擲物或墜落物。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
肇事逃逸之對造車輛無法確認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但經憲警或由本公司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本公司就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同意因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他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不再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倘被保險汽車因汽車修理、停車場(包括代客停車)、加油站、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運輸等業在其受託業務期間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得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
保險商品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甲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承保範圍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甲式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碰撞、傾覆。
二、火災。
三、閃電、雷擊。
四、爆炸。
五、拋擲物或墜落物。
六、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七、不屬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碰撞、傾覆。
二、火災。
三、閃電、雷擊。
四、爆炸。
五、拋擲物或墜落物。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
肇事逃逸之對造車輛無法確認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但經憲警或由本公司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本公司就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同意因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他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不再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倘被保險汽車因汽車修理、停車場(包括代客停車)、加油站、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運輸等業在其受託業務期間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得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