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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服務

服務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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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平及信用卡險

理賠流程

理賠流程完整說明

事故發生 發生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意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提出申請 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如申請書背面所載)
申請方式 直接遞交招攬人送件櫃台:直接到各地區理賠課受理
郵局:直接掛號郵寄至各地區理賠課
理賠單位受理案件 (如理賠服務網)
通知審查結果 給付:郵寄「保險通知書」通知受益人
補件:由理賠員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招攬人、受益人
拒賠:郵寄「拒賠函」通知受益人

理賠必要文件

申 請 項 目 檢 附 文 件 對 照 說 明
身故保險金
  1. 事故證明文件。
  2. 相驗屍體證明書、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及受益人身份證明。
  3. 移靈費用單據正本。
  4. 公共運輸票證。
  5. 刷卡支付票款(含公共運輸工具)或團費80%之證明文件。

2. 須為正本。

4. 票根。

5. 機票、旅行社刷卡資料或信用卡帳單。
失能保險金
  1. 失能診斷書及受益人身份證明。
  2. 事故證明文件。
  3. 公共運輸票證。
  4. 刷卡支付票款(含公共運輸工具)或團費80%之證明文件。

1. 須為正本。

4. 機票、旅行社刷卡資料或信用卡帳單。

傷害醫療保險金

  1. 診斷書及受益人身份證明。
  2. 醫療費用明細或醫療證明文
  3. 件(或醫療收據)。
  4. 事故證明文件。
  5. 公共運輸票證。
  6. 刷卡支付票款(含公共運輸工具)或團費80%之證明文件。

1.須為正本。

2. 收據若已分列細項,則可免付明細表。

5. 票根。

6. 機票、旅行社刷卡資料或信用卡帳單。
班機延誤
  1. 航空公司出具班機延誤之證明。
  2. 原訂位確認證明文件。
  3. 支付各項費用之憑證。
  4. 刷卡支付機票或團費80%之證明文件。

1. 須為正本。

2. 劃位機票或登機證。

3. 收據或發票正本。

4. 機票、旅行社刷卡資料或信用卡帳單。

行李延誤行李遺失

  1. 航空公司或機場簽發之行李延誤或遺失證明。
  2. 損失清單明細。
  3. 行李票證。
  4. 重新購買必需品之單據憑證。
  5. 刷卡支付機票或團費80%之證明文件。

1. 須為正本。

2. 收據或發票正本。

3. 須為正本。

4. 收據或發票正本。

5. 機票、旅行社刷卡資料或信用卡帳單。

理賠服務人員

單位名稱 地址 聯絡電話 分機
傷害健康保險部 理賠課 10406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54號9樓 (02)2391-3271 2791
傷害健康保險部 理賠課 10406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54號9樓 (02)2391-3271 2792
傷害健康保險部 理賠課 10406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54號9樓 (02)2391-3271 2793
傷害健康保險部 理賠課 10406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54號9樓 (02)2391-3271 2794
傷害健康保險部 理賠課 10406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54號9樓 (02)2391-3271 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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